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  更新时间:2020-06-04 11:3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如有变动,《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市社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市社人事任免

3.市社文件

4.市社发展规划

5.市社资金信息

6.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网上公开的网址:http://gxs.ly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社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社申请获取。本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受理点地址:苍梧路振兴学生公寓4号楼2楼205,办公时间:除节假日外, 为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518-80705561。传真号码:0518-80705561;电子邮件:lyggxs@163.com;邮政编码:222000 。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在网站http://www.lyg.gov.cn/)中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栏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处理

本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本社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社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社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社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上半年财务分析
时间: 2017-07-26 16:18:48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  阅读次数: 字体: [ ]

今年以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议精神,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上半年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但资产总额下降、所有者权益减少等因素制约了全系统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对上半年财务状况作简要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6月份全系统利润总额2147万元,同比增长35.37%;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4%。净利润实现2071万元,同比增长38.90%;资产总额为89681万元,同比减少5439万元,下降5.72%;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569万元,同比减少452万元,下降1.46%;净资产收益率为6.77%,同比增长1.96个百分点;销售净利率为1.82%,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总资产周转率为1.22%,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全资及控股企业利润总额实现1459万元,同比增加311万元,增长27%,占全系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68%,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 

二、利润指标分析

从构成看,全资及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59万元,同比增长27%;参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75万元,同比增长26%;开放办社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13万元,同比增长154%。全资及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开放办社企业利润总额分别占全系统利润总额的68%、22%、10%。 

分层级看,县级社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525万元,同比增加418万元,增长37.76%,占全系统利润总额的71.03%基层社实现利润总额530万元,同比增加144万元,增长37.31%,占全系统利润总额的24.69%;市级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08%,占全系统利润总额的4.29%。 

分县区看,连云区增幅最大,达96.36%;东海县社、赣榆区社、海州区社、灌云县社、灌南县社增幅分别为65.66%、50%、45.77%、24.12%、8.70%;市本级同比稍有下降。 

分行业看,“四大网络”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596万元,同比增加462万元,增长40.74%。其中农副产品增幅最大,同比增加284万元,增长94.67%;日用消费品同比增加136万元,增长26.67%;农业生产资料同比增加42万元,增长12.97%。

三、收入情况分析

1-6月份,全系统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14096万元,同比减少29179万元,下降21.79%。其中全资及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88231万元,同比减少29179万元,下降24.86%,占全系统的77.33%;参股企业实现19632万元,同比减少928万元,下降4.52%;开放办社企业实现6233万元,同比减少1669万元,下降21.13%。

分层级看,县级社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75790万元,同比减少8320万元,下降9.9%;基层社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7591万元,同比减少21722万元,下降36.63%;市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715万元,同比减少1734万元,下降7.08%。县级社企业、基层社、市级企业营业总收入占全系统的份额分别为66.43%、32.94%、0.63%。 

分县区看,同比增长只有两个单位,分别是连云区社增长5.23%、灌南县社增长2.01%。下降的有五个单位,分别是市本级下降70.81%、东海县社下降67.41%、灌云县社下降36.98%、海州区社下降24.03%、赣榆区社下降8.84%。市本级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新苏豫棉花储运公司今年棉花贸易额下降,东海县社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水晶市场搬迁,新水晶交易市场划出供销社系统。

分行业看,“四大网络”汇总实现营业总收入149709万元,占全系统营业总收入的59.17%,同比减少2986万元,下降1.96%。其中农资企业同比增加7308万元,增长18.4%;日用消费品企业同比增加3216万元,增长6.23%。 

除上述结构性因素外,造成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还有:一是政策性变化,计算营业收入的口径有所不同,营改增之前部分企业营业收入是价税合计,而自去年5月份之后变成了价税分离;二是开放办社企业由于报表上报困难,以前报表是根据企业利润倒算营业收入,而现在改为简单统计法,将利润直接列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在网络直报中不反映营业收入。以上两个因素从客观上减少了本期营业收入。

四、资产状况分析

6月末,全系统资产总额为89681万元,同比减少5439万元,下降5.72%。其中全资及控股企业73247万元,同比减少3969万元,下降5.14%;参股企业11625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开放办社企业4809万元,同比减少1444万元,下降23.10%。开放办社企业资产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报表上报困难,今年的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所致。 

分层级看,县级社企业资产总额69195万元,同比减少1544万元,下降2.19%;基层社企业资产总额为15637万元,同比减少3470万元,下降18.16%;市级企业资产总额为4849万元,同比减少425万元,下降8.06%。 

分行业看,“四大网络”企业总资产为50812万元,同比减少13294万元,下降20.74%。其中农资企业资产为11173万元,同比增加452万元,增长4.22%;农副产品企业资产为23816万元,同比减少13437万元,下降36.07%。日用消费品企业资产为15823万元,同比减少309万元,下降1.92%。

五、费用构成分析

2016年全系统营业总成本为112297万元,同比减少32136万元,下降22.25%;三项费用合计7940万元,同比减少2084万元,下降20.79%。其中销售费用4027万元,同比减少1158万元,下降22. 34%;管理费用3339万元,同比减少834万元,下降19.99%;财务费用574万元,同比减少92万元,下降13.82%。 

六、下半年工作建议

(一)加强系统调研,理顺社企上下关系。

下半年,各县区社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特别是对于开放办社企业,重点是对于政策扶持的为农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都要纳入网络直报系统;对于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的乡镇(村)综合服务中心、连锁超市、便民店要进一步理顺上下关系,逐步纳入网络直报系统。

(二)做好基础工作,统一报表上报口径。

对于全资控股企业,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各县区社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检查,对于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科目运用不准确、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参股企业也要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加强沟通和协调,做好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对于开放办社企业,要加强宏观上的指导,制定上报报表办法,统一网络直报口径。

(三)重视资金监管,把财政扶持资金落实到实处。

8月份开始,市社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前两年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各县区社要提前做好自查工作,重点是为农服务社提档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三体两强”基层社等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各县区社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