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如有变动,《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市社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市社人事任免
3.市社文件
4.市社发展规划
5.市社资金信息
6.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网上公开的网址:http://gxs.ly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社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社申请获取。本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受理点地址:苍梧路振兴学生公寓4号楼2楼205,办公时间:除节假日外, 为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518-80705561。传真号码:0518-80705561;电子邮件:lyggxs@163.com;邮政编码:222000 。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在网站(http://www.lyg.gov.cn/)中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栏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处理
本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本社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社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社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社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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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201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市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成员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供销合作事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政策的拟订。
(三)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非处方药品等连锁经营网络。
(四)组织、指导和带领农民群众兴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系统组织、领办和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负责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指导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为成员社提供信息等服务。参与组建村镇银行,研究、推动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棉花等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做好化肥、农药、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
(六)依法管理社有资产的运营;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本级投资企业改革发展,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七)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系统开展干部职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的教育与培训。
(八)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职责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本级)
2、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201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在省总社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为三农服务办社理念,围绕打造为农服务平台,突出抓好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建设,通过“新网工程”和农开项目的推进,提升为农服务的能力,带动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保持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稳定,圆满完成省总社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三社”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省供销社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的要求,对全市基层社现状进行摸底,制订发展规划和恢复重建实施意见,强化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系统内涉农资源和基层供销社土地房屋资产,依托为农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搭建建设投资平台,全力推动基层社恢复重建。年内全系统建设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6家,组织创建省级基层社标杆社5个,完成2个基层供销社的恢复重建。
二是提档升级为农服务社。在开展农资、日用品经营基础上,增加农产品购销、农技推广、废旧商品回收等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创新建办方式,在东海县和新浦区6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兴建为农服务社,提供“零距离”为农服务。年内全系统建办、提档升级为农服务社(中心)39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30家的130%,组织创建省级为农服务社样板社3个。
三是引领建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农民、促进农业生产为导向,利用供销社基层经营网点资源,通过基层社、农产品市场和龙头企业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走向市场,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年内全系统领办、参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7个,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30家的123%。组织创建国家级专业合作社2个,创建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个。
其中,新发展农机服务、机插秧服务、植保服务等服务类别的专业合作社16家。赣榆县润民禽蛋专业合作社被授予“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二)、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新网工程”带动作用明显。经过精心培育和积极争取,新坝供销农贸市场、市日用杂品花炮公司烟花爆竹标准化仓库(宁海库)和东海县生产资料公司农资配送中心升级改造3个项目获得2013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240万元。在“新网工程”扶持资金引领下,年内全系统新建乡(镇)、村级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超市36家,完成目标任务30家的120%。
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开展测土施肥、送货下乡、预约订货、延长营业时间等系列服务,打造“诚信店”,规范经营行为,为农户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商品。全系统春耕期间累计销售化肥8.2万吨,农药3200吨,农膜2200吨,有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的需要。
二是农开项目实现新突破。经过积极申报,丰瑞泥鳅养殖专业合作社申报的赣榆县泥鳅标准化养殖基地扩建项目,获得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资金120万元,年创利可达101.55万元,带动农户1980户,帮助农民增收3260万元。2014年新增农开申报项目分别为赣榆县水貂标准化养殖基地改扩建、东海县温泉镇优质蔬菜基地扩建、灌云县兴农黑莓专业合作社蓝莓种植基地扩建等3个项目。
三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效搭建。全系统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9家,实现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9.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8亿元的116%。围绕扩大农村消费、繁荣农村市场的目标,加大各类农产品市场的培育,加大农产品营销推介力度。组织43位参展商92个品种参加在无锡举办的2013海峡两岸(江苏)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投资200万元建设新坝供销农贸市场,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解决了新坝镇老百姓近50年无农贸市场的“买菜难”问题。灌云县南岗天兴园农贸综合市场,进场交易的农民数量日均达到500余名,并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建设近2000㎡日用消费品大卖场,极大方便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投资350万元新建10000平方米东海山左口乡农贸市场。
(三)社有企业活力增强
市社直属企业新苏豫棉花储运公司利用陇海铁路终端的区位交通优势,积极开展东中西区域合作,引导新疆棉花通过铁路专用线运至公司仓库,然后采用“门到门、点到点”服务方式,通过公路分拨至省内相关纺织厂,年中转棉花10万吨,实现物流产值20亿元,在新疆棉向内地转运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服务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东海县供销社建办的水晶市场先后被中国市场协会批发委员会授予“中国品牌市场”、省质量监督局评为“省诚信计量示范集贸市场”称号。年市场交易额达71亿元,同比增长11%,接待国内外游客85万人,同比增长12%。通过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和水晶珠宝质量检测中心,实现线上线下、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互动,水晶行业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及价格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拓展了市场服务领域,提升了服务功能。
四、有效维护系统稳定
加大排查、调处、稳控力度,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入手,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及时有效化解因遗留问题而产生的信访事项。一是继续尽力做好原日杂公司遗留的信访问题处理。二是及时发放市社所属企业军转干部的补贴费用,认真做好对军转干部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的慰问,服务好军转干部年度的健康体检工作,及时掌握并向市军转部门报告军转干部的稳定情况。三是通过积极协调并在市劳动仲裁处行政调解下,妥善解决原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发个别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养老等劳动保险费问题。四是组织召开县、区供销社“双代店”人员信访情况通报会,沟通市信访局、配合各县区供销社做好原“双代店”人员的信访稳定工作。五是按照市政府会办会议要求,指导、监督灌云县社和海州区社做好移交前的人、财、物的摸底清查。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2013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编制部门:
|
|
|
|
|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一、财政拨款
|
1
|
569.6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9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7
|
二、外交
|
3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1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2
|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
|
33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
六、科学技术
|
34
|
|
六、其他收入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5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
|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7
|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8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9
|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0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1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3
|
453.45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4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5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
19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8
|
34.70
|
|
2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9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0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1
|
45.03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69.63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533.1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
结余分配
|
53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36.45
|
|
27
|
|
|
55
|
|
合计
|
28
|
569.63
|
合计
|
56
|
569.63
|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款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533.18
|
511.55
|
21.63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53.45
|
431.82
|
21.63
|
21602
|
商业流通事务
|
453.45
|
431.82
|
21.63
|
2160201
|
行政运行
|
395.38
|
395.38
|
|
216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44
|
36.44
|
|
2160299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21.63
|
|
21.63
|
21699
|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4.70
|
34.7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4.70
|
34.7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5.20
|
25.20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50
|
9.50
|
|
229
|
其他支出
|
45.03
|
45.03
|
|
22999
|
其他支出
|
45.03
|
45.03
|
|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 部门决算“ ”下的有关款、项级科目支出因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
||||
第三部分 201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569.63 万元。主要来源为:
财政拨款 569.63 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中:政府性基金7万元。
(二)支出总计533.18万元。包括:
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53.45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具体包括行政运行395.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44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3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34.70万元,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25.20万元,提租补贴9.50万元。
3.其他支出45.0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4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3.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511.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6%;, 项目支出21.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212.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04万元,津贴补贴139.03万元,奖金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2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39万元,其中办公费1.45万元,水费0.59万元,邮电费3.21万元,取暖费0.42万元,差旅费8.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50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会议费3.95万元,培训费1.94万元,公务接待费3.46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38万元,其中:离休费44.56万元,退休费152.39万元,退职(役)费1.15万元,抚恤金14.03万元,生活补助0.81万元,医疗费0.65万元,奖励金10.64万元,住房公积金30.57万元,提租补贴9.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0.13万元,其中信息网络费0.13万元。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0万元,占13.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12万元,占68.76%;公务接待费支出3.46万元,占18.13%。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完成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