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如有变动,《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市社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市社人事任免
3.市社文件
4.市社发展规划
5.市社资金信息
6.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网上公开的网址:http://gxs.ly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社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社申请获取。本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受理点地址:苍梧路振兴学生公寓4号楼2楼205,办公时间:除节假日外, 为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518-80705561。传真号码:0518-80705561;电子邮件:lyggxs@163.com;邮政编码:222000 。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在网站(http://www.lyg.gov.cn/)中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栏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处理
本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本社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社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社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社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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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供销社2015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成员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供销合作事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政策的拟订。
(三)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非处方药品等连锁经营网络。
(四)组织、指导和带领农民群众兴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系统组织、领办和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负责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指导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为成员社提供信息等服务。参与组建村镇银行,研究、推动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棉花等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做好化肥、农药、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
(六)依法管理社有资产的运营;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本级投资企业改革发展,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七)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系统开展干部职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的教育与培训。
(八)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职责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合作事业处、资产管理处(市直工作处)、财审处、政治处、离退休干部处、监察室、工会、团委。
无下属单位。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将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到“三农”工作最前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积极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6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紧扣为农服务工作,以服务规模化和流通现代化为重点,以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为农服务社改造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农田生产规模经营、农资连锁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工作为抓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各县区社要在赣榆区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选择1-2个工作重点,将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到 “三农”工作最前沿。
(2)积极开展农田托管服务。在全市供销社实施“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通过土地托管平台提供专业服务,利用供销社农资经营渠道,深化行业合作,推进技物结合,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与农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尽快探索出适合我市的农田托管模式。2015年建设农田托管专业合作社(企业)37家,托管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
(3)指导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围绕我市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积极推动特色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树立品牌意识,推动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联合化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帮扶有规模、有市场、效益好、带动辐射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自主联合,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带动产业的发展。2015年,创建26个省级以上示范社。
(4)增强基层供销社服务实力。加大基层供销社在体制、机制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力度,以建设购物中心、生活超市为突破口,突破和延伸传统经营业务。主动参与城乡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日用消费品在社区的网点布局,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改造提升基层社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综合为农服务实力。2015年,提升扩建新型供销社11 家,创建5个基层社标杆社,打造1个管理上水平、经营上规模、服务出成效的全国总社级百强基层社。
(5)拓展为农服务社服务形式。积极融入全市城乡统筹发展,创新为农服务社服务形式。面向农民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将服务内容从服务农民日常生活拓展到服务农民生产全过程,将服务方位从行政村人口集中的中心位置扩散到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015年,发展为农服务社118个,其中在农业规模化园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农服务社6个,建设庄稼医院165个,实现田间地头一条龙式的系列化服务。打造5个省级以上为农服务社样板社。
(6)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供销社经营业态的转型升级,引导帮助农产品营销主体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采取在大型网购平台开设电子店铺、直接参与电子商务平台共建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推介交易互补联动。加快推进“连云港农产品网”由展示推介平台到展示推介与网上交易相结合的综合平台的转变。各县区社要依据自身条件,整合相关资源,组建一个电子商务公司,使之成为县区供销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重要抓手和依托。2015年,新发展电子商务平台6个,全系统力争新增网上交易额超3亿元。
(7)推进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快配送中心和农资直供专营店的建设。将保证质量、惠农富农放在首位,强化农资质量管理,与市农委建立农资市场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积极开展直供配送、送货上门、统防统治等服务,努力把农资直供专营店建设成为集农资供应、农技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从单纯的农资商品购销业务向综合服务转变。2015年,重点在行政村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80个农资直供专营店和5个农资配送中心。
(8)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2015年,采取招商合资、投资入股、开放办市场等方法,新建、改扩建农村农产品市场6个。组织参加海峡两岸(江苏)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对经营上规模、管理和服务上水平、效益突出的农产品市场,向全国总社、省社申报,积极争取新网工程、农开项目等政策资金扶持,努力增加各类储备项目,积极参与县域农产品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体系建设。
(9)努力实现社有资产效益最大化。积极响应“一路一带”发展战略,推进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新苏豫公司与新疆兵团棉麻公司深度合作。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展与中华棉花总公司、中储棉公司等大型国有棉企的合作。将合作内容从棉花拓展到农产品,尝试与新疆、中亚等地开展农副产品交易,探索将农产品的产地从新疆拓展到中亚地区,用区位优势创经济效益。东海水晶城要以打造全国一流的百亿元大市场为目的,努力实现水晶城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赣榆区社要在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方面再上新台阶。海州、连云区社要加大社区店建设力度,灌云、灌南县社要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壮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规模。各县区社要创造条件组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整合社有资产,壮大自身力量,为打造服务“三农”综合平台提供支撑。
四、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度部门预算按照从严从紧、项目支出预算保持零增长的原则编制,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含了市供销社部本级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度预算收入533.8万元,主要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资金533.8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商业服务支出498.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7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87.66万元、项目支出46.14万元。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连云港市供销社201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连云港市供销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33.8万元,其中商业服务支出498.73万元,占93.43%;住房保障支出35.07万元,占6.57%。
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8.73万元主要用于市供销社机关开展供销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52.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6.14万元。
2. 住房保障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市供销社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24.92万元,提租补贴支出预算数为10.15万元。
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度,市供销社“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2万元。
2015年“三公”预算较2014年“三公”决算数12.42万元增加9.2万,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8.86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34万元。
3、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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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连云港市供销社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数 |
合计 | 533.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18.7 |
30101 | 基本工资 | 44.24 |
30102 | 津贴补贴 | 139.11 |
30104 | 社会保障费 | 33.14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2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1.87 |
30201 | 办公费 | 8.44 |
30205 | 水费 | 2.68 |
30206 | 电费 | |
30207 | 邮电费 | 4.21 |
30211 | 差旅费 | 3.74 |
30213 | 维修(护)费 | 6.4 |
30215 | 会议费 | 3.11 |
30216 | 培训费 | 7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62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3.62 |
30229 | 福利费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6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33.23 |
30301 | 离休费 | 39.43 |
30302 | 退休费 | 158.73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4.92 |
30312 | 提租补贴 | 11.15 |
部门公开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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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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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连云港市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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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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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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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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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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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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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开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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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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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连云港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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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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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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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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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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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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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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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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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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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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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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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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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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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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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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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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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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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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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8
|
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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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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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开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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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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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连云港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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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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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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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
收入总计
|
|
533.8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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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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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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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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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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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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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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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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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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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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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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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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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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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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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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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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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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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动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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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开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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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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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连云港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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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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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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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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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结转下年资金
|
533.8
|
478.66
|
46.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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