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  更新时间:2020-06-04 11:3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如有变动,《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市社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市社人事任免

3.市社文件

4.市社发展规划

5.市社资金信息

6.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网上公开的网址:http://gxs.ly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社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社申请获取。本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受理点地址:苍梧路振兴学生公寓4号楼2楼205,办公时间:除节假日外, 为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518-80705561。传真号码:0518-80705561;电子邮件:lyggxs@163.com;邮政编码:222000 。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在网站http://www.lyg.gov.cn/)中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栏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处理

本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本社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社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社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社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索 引 号 14253500/2021-00018
发布机构 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日期 2021-07-14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供〔202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印发《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  阅读次数:83 发布时间:2021-07-16 1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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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田管家公司、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实施方案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是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全面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精神,打好农业面源污染主动仗,积极推动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21〕9号)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就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助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按照“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逐步构建“市场主体回收、公共财政扶持”的回收机制。

二、目标任务

设立1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办公室、4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20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全年完成不少于34吨(约34吨*6万个=204万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置试点工作。

三、回收体系建设

建设一个“142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即:1个回收办;4个回收站;20个回收网点。1个回收办由市社业务处和连云港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成立。4个回收站分别由灌云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田管家港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田管家腾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田管家顺泽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设立。20个回收网点由4家田管家公司依托当地农资经营网点设立,每个回收站下设5个回收网点。

四、职责分工

(一)回收办职责

1.统一设计制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办(站、点)标识牌;

2.统一设计印制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袋发放给各站点;

3.负责招标危化品处理厂;

4.协助财政局和市社财审处确定第三方机构;

5.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回收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确认;

6.负责各站回收台账汇总登记。

(二)回收站职责

1.协助回收办布局所在辖区回收网点;

2.集中回收网点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3.直接面向农户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4.负责定期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

5.做好回收处理台账资料的及时登记;

6.自觉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检查审计,服从回收办组织领导。

(三)回收网点职责

1.直接面向农户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2.做好回收台账资料登记。

(四)第三方机构职责

1.对4个回收站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检查;

2.危废处理厂到各站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当日,第三方现场监督确认相关数据,视情跟踪运输车辆到厂区;

3.负责上级财审部门交代的其他事项。

五、任务及资金分配

市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办试点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所有站、点标识制作,回收袋统一印制以及第三方审计经费、宣传、学习、培训等。灌云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年终完成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少于12吨以上,拟补助回收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费用12万元。连云港田管家港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10吨以上,拟补助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费用10万元。连云港田管家腾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吨以上,拟补助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费用6万元。连云港田管家顺泽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吨以上,拟补助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费用6万元。根据各回收站任务完成情况,市社回收办可以灵活分配任务。

六、费用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补助标准。以实际无害化处理1万元/吨进行补助,即每处理一吨补助一万元。

(二)费用使用范围。补助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宣传、培训、回收、标识、包装袋、回收设施、运输、无害化处置等相关工作补助标准。

(三)补助方式。先处理后补助,以无害化处理发票复印件(用于确定处理的吨数)、无害化处理合同、第三方机构对本次处理的确认单作为补助凭证。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扩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宣传引导,让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加大对包装废弃物回收农民骨干的培训,使农民骨干明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重要意义以及回收方法、回收渠道、回收要求等,并通过骨干培训带动更多的农民参与农田污染治理。

(二)规范回收站、点。各实施主体要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存放场所,配备回收设施,专人负责,以防二次污染和中毒事故发生。

(三)建立台账资料。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数量和去向等信息,登记要素全面、准确、规范。回收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