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度财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15-03-31 09:00:25 浏览次数:   字号:【

连供[2015]1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度财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供销总社、市直各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度财会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5 年3 月26

 

 

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财会工作指导意见

 

201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市社六届八次理事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省社《2015年财会工作思路及要点》,以“强化管理,提高水平”为目标,切实发挥“参谋、服务、协调、监督”四项职能作用,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            发挥财会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1、发挥参谋作用,谋大局献良策。各级财会部门要善于站在供销合作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牵动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上,解决财会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性意见或建议。

2、发挥服务功能,突破传统理念。要突破核算、记账等传统理念,按照“使供销合作社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目标,行使财会部门的服务功能。

3、发挥协调功能,争取最大权益。要积极处理好与财税部门、审计部门的关系,争取优惠政策,为供销合作社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4、发挥监管功能,确保经济健康发展。要发挥财务、会计、审计三大监管功能,做好项目资金、预决算、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供销合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服务工作大局,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为主线,积极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各级财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制定财务收支计划,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并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考评。

3、适时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学习交流改革成果,围绕综合改革这个重点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项目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为合作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三、强化项目管理,提升“新网工程”经济效益。

1、按照省总社提出的努力把“新网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的要求,继续规范“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考评等工作流程。

2、要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全面梳理本级“六大网络”项目,建立完善本级新网工程项目储备库,并适时做好经验交流和推广。

3、对照申报指南,做好会计账务处理、账簿整理以及其他资料收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项目核查。

4、发挥财会、审计监管职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对“新网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提升项目质量。

四、优化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1、进一步理顺供销社与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探索资产管理模式,向资产管理部门建言献策。

2、加强社有资产监管,要分季度做好财务分析;加强费用审计,确保各项开支依法依规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杜绝虚假财会信息。

五、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为农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1、切实做好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的相关服务工作。

2、适时开展财会调研、总结经验,探索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农村合作金融的试点工作。

3、按照大力开展标准化的连锁配送业务要求,积极做好财会服务工作。

六、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推动财会工作健康发展。

1、要抓紧制定后备人才的储备计划,在积极争取县区有关部门支持的同时,通过公开招聘、基层选调等方式,选拔年轻同志充实财会队伍,确保财会队伍后继有人。

2、要制定财会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开展定期学习和交流;健全激励机制,强化考核考评,通过岗位练兵、参与竞赛等方式,促进财会人员专业技能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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