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月度业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区社:
为进一步明确月度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增强业务工作的计划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5月起,各县区社定期向市社报送月度重点业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本月业务工作总结及下月业务工作计划。
二、报送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三、报送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市社发展规划处。邮箱:lyggxsfzghc@163.com,联系人:张伟
四、业务工作计划应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突出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等要注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具体工作计划等;工作总结应重点总结执行月度重要工作计划情况和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市社以及县(区)社重要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新成绩、新亮点。
五、各县区社要选择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的同志负责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报送,报送前须经本单位分管业务的领导审核。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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