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防范社有资产管理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20-10-27 15:49:00 浏览次数:   字号:【

社有资产是指供销社控制并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包括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供销社所有的其他权益。资产作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实现发展战略的物质基础。资产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在供销合作社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期,如何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不仅是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企业内部控制及管理的重点。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已从如何防范资金挪用、非法占用和实物资产被盗,扩展到重点关注资产效能,充分发挥资产资源的经济效益。本文分析了社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并着重就如何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和壮大社有经济,增强为农服务实力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社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社有企业资产涉及外购、自行建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形成的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当前,社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资产的经验不足,管理制度还存在很多漏洞,从而使社有资产流失问题较为突出。社有资产的流失不仅有损供销社的形象,影响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进程,而且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当前,社有资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风险问题:

(一)尚未完全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 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长期以来,供销社实行社企合一的资产管理制度,仍未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没有完全分离,出资人与企业之间权利义务与职责界限仍不明确。

(二)资产的管理、使用程序不规范。新增资产验收把关不严,可能导致资产质量不符合要求,进而影响资产运行;资产更新改造不够、使用效能低下、维护不当、产能过剩,可能导致企业缺乏竞争力、资产贬值、安全事故频发或资源浪费。

(三)出资人缺位、有效监管制度不完善。供销社理事会作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往往出现缺位或错位的现象,不能很好地站在出资人的角度以价值化、市场化操作方式管理企业,难以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协调的管理,难以有效行使出资人的职责。

(四)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未能建立科学的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缺乏对经营者促进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刚性约束,经营者激励不足,约束不力。

针对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二、应对资产管理中存在风险的对策

(一)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掌握社有企业资产及财务状况,核实社有资产的实际价值,是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工作的基础。

清产核资工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并委托中介机构具体实施。要防止企业瞒报资产、虚列债务、冲抵权益的现象,要防止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勾结。清产核资后要建立社有资产财务档案,并对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审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外两方面的监督。从内部监督看,要推行民主化的社有企业管理制度,疏通企业内部职工的监督渠道,让职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从外部监督看,要进一步强化社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健全和完善社有企业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制度,进一步加强社有企业财务和审计监督,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

(二)资产管理应纳入企业的承包经营。首先要做好承包经营前的资产核资,摸清家底。一段时间以来,供销社社有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资产不记账,账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等问题,这给承包经营责任制基数的确定带来了困难。因此,资产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登记建卡,逐项清理,并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做出相应的业务处理。既要盘盈也要盘亏,核实基数,为承包经营责任考核指标提供必要的参考。其次,在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应增加资产的考核内容,如资产的保值指标、资产增值率、折旧大修提取率、资产的使用率及完好率、资产利润率等,其中最主要的是资产的增值、保值指标。最后,应严格执行发展专项基金、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的提取、使用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乱开乱支的,以及对资产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应采取措施,对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承包经营责任期内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资产的更新不能按役龄规定统一更换,而应按企业的具体经济状况计算,以资产的经济寿命为主要依据,判断更新的最佳时期。

二是根据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区别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投资,即分类别提取,分类别控制使用,以解决企业所需的福利、后勤等方面的设备购置。其标准不得超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这样可防止企业利用大修费乱挤成本等方式购置新的设备,从而产生新的账外资产。

三是在承包盈亏指标的考核中,应考虑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当企业完不成指标时不能用企业自有资金去弥补。

(三)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社有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经营责任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资产社有、企业经营、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首先,企业承包人是受供销合作社委托,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并根据资产的类别、性质,实行内部管理责任制。企业的财务部门为资产管理的综合部门,负责日常的考核、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建立动态管理牌板,以实物和价值两种形式掌握资产的动态,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其次,经济责任制主要应该考核以下指标:资产保值指标、资产增值指标、专用基金的提取及使用、资产的利润率、资产产值率、资产的完好率与待修率。如设备管理部门的经济责任制中要明确规定资产中的生产设备完好率和待修率。财务部门的经济责任是负责资产折旧基金、大修基金、生产发展基金的提取、使用、上交、报废和调拨等符合规定。最后,社有资产管理应立法建制。国家应从方针、政策和组织管理方面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各级社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权限和责任,各级社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任免、奖惩,都要有明文规定,使社有资产纳入正常的法制轨道。

(四)建立严格的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企业购买资产必须按照已签订的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书写验收报告。企业自行建造的资产,应由建造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收,必须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或采取其他弥补措施。对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取得时必须有合法的权属证书。

三、几点建议

(一)认真抓好闲置资产的调剂利用。建议对社有企业闲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在政策上要区别对待,对不积极处理闲置资产的企业,可征收闲置资产占用费,占用费的提取标准可按资产的折旧率计算,计入企业的自有资金,并对责任者给予适当处罚。对于积极处理闲置资产的企业,处理的收入要给企业一定比例留成,以资鼓励,这样可以推动闲置资产的合理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供销社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各种调剂会、交流会或成立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帮助企业盘活闲置资产。

(二)加强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引进、培养。我国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已经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经营管理者。但我们必须看到,供销社系统企业中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数量太少。社有企业改革以来,经营者的地位和作用更为突出,各级政府和供销社都努力的在为社有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企业经营好坏的关键,还在经营者自身。因此,多渠道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管理团队,着重培养有战略头脑、创新思维的优秀企业后备管理人才已迫在眉睫。

(三)各级供销社要认真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是党和政府赋予供销社的重要职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供销财字(2004)18号)中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要以壮大合作社事业为目的经营和管理社有资产,并对本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管工作全面负责”。因此,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社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完备手续、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出资人“不缺位”、企业“不越位”,切实履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四)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供销社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发挥资产管理部门服务社有企业的职能作用,通过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转变,将社有企业便利感、高效感、归属感、获得感作为衡量成效的标准,简化议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社有企业对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满意度。同时,资产管理部门还要经常深入社有企业调查研究,重点协助社有企业做好改革改制、债务处置、财务审计、预算管理、政府部门协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工作。(资产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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